主要目的在于反对中国2016年12月自动获得市场经济国家的地位。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副主任白明指出,如果中国不再是非市场经济国家,意味着今后国外对我国进行双反的难度将增大。
根据中国2001年入世时签订的协议,中国在15年内的“过渡期”内仍为非市场经济体,期间适用于反倾销法的替代国制度。“过渡期”结束后,中国在国际上不再被认定为非市场经济国家。不以该国的实际生产成本来核算,而是选择一个市场经济“替代国”的同类商品来计价。
“过去对中国反倾销时,中国拿出来的成本价格不被承认,对方可以说这是非市场经济的价格,然后任意找一个市场经济国家的商品价格来举证。”白明解释,“这是拿别人的尺子来衡量我们国家,论证我国倾销成立就比较容易。”
别国指责中国倾销的举证难度会加大。如果拿不出有力的价格证明,就只能认可中国的价格。中国钢铁企业吃过不少亏。近年来,我国钢铁行业频遭“双反”。据国家海关总署统计,上半年我国钢材产品涉及58起反倾销、反补贴和贸易保障措施,涉及欧美、亚洲、非洲、拉美等地的20个国家。其中,对中国发起贸易摩擦最多的是美国,有11起;澳大利亚和欧盟分别排名第二、第三位,分别为9起、7起。